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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出手!严打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

2021-9-15 18:19| 发布者: 小鱼| 查看: 1012| 评论: 0

摘要: 金融行业"非法代理投诉"将迎来重击。为防范相关风险,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稳定金融环境,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银行业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的公告。针对此类活动不断增加和专业化、 ...

金融行业"非法代理投诉"将迎来重击。

为防范相关风险,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稳定金融环境,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银行业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的公告。

针对此类活动不断增加和专业化、机构化态势,近期,福建、湖南、辽宁沈阳等地的金融监管部门展开专项行动,打击这类不良代理投诉举报。

9月3日,辽宁银保监局与沈阳市金融发展局、沈阳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投诉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公告指出,非法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或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发布“代理投诉”“代理退保”等信息,承诺“全额退保”,诱导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险合同、银行卡、联系电话等个人重要信息,唆使消费者捏造事实、提供伪证,阻止消费者与保险机构、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协商。

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或个人通过上述手段以达到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骗取个人信息、截留退保资金、购买非法理财产品等非法目的。上述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财产损失、失去保险保障、非法集资等风险。

8月31日,福建银保监局在辖内组织开展打击不良代理投诉举报专项工作,成立打击不良代理投诉举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银行业协会和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分别成立银行业和保险业打击不良代理投诉举报工作专班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工作。

福建省银保监局专门指出,这背后隐藏着虚假广告宣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无证或无照经营、黑恶势力恐吓威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及社会稳定,将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

此前,面对“非法代理投诉”中介,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曾与公安机关建立协调合作机制,让不少“非法代理投诉”中介锒铛入狱。

一份公开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被告人张义、谢榕璐分别在网上发布广告称有偿代客户追回经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的钱款并要求客户提供转账流水、身份信息等材料。嗣后二人或直接或通过他人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投诉第三方支付平台为非法网站提供结算服务及反复向第三方支付平台投诉施压等手段胁迫被害单位得仕股份有限公司、汇潮支付有限公司、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退款并从中牟利。张义、谢榕璐分别招揽了被告人李某3、赖某某、王某2参与实施至中国人民银行及第三方平台公司投诉、查询客户订单等行为以完成退款,张义一方涉及实际退款人民币116994元,谢榕璐一方涉及实际退款人民币143264元。

此外,部分支付机构迫于压力退回款项后,谢某璐和客户即按事先约定比例将款项私分。2019年9月,上海瀚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客服总监孙某某为消除激增的客户投诉量,保证公司支付渠道不被监管部门关闭,经决定以退回不超过订单金额15%的额度方式与投诉人达成和解让其撤回投诉。该公司客户经理周某2(已判决)与被告人张义等人联系,由周某2提供投诉人名单给张义等人以处理投诉。张义为维持与瀚银公司的合作以处理更多订单谋取利益,先后向周某2支付人民币40余万元。

最终,经法院审理判定,上述相关人员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2-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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