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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加大对非法集资、证券期货等犯罪惩治力度

2020-4-7 15:10| 发布者: 珍妮| 查看: 11755| 评论: 0|来自: 经济日报

摘要: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金融犯罪呈现持续高发态势,涉众型金融犯罪尤为突出,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持续增加 ...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金融犯罪呈现持续高发态势,涉众型金融犯罪尤为突出,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持续增加。

据最高检统计,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10384件23060人,同比分别上升40.5%和50.7%;起诉集资诈骗犯罪案件1794件2987人,同比分别上升50.13%和52.24%。

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新修订的证券法对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完善了有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法律禁止性规定。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指出,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总的数量不多,但涉案金额大、影响广泛,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健康环境,侵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郑新俭介绍,最高检日前发布的杨卫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鹏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余蒂妮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就是要求检察机关履行好指控与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更加准确地把握金融法律政策界限,实现惩治金融犯罪与保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这对于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有效保障各项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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