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7号)、《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发布<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公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告〔2016〕第7号)等制度规定,结合当前支付结算市场发展情况和自律管理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确定了2020年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现公告如下: 1.无证经营支付清算业务行为; 2.为赌博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 3.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 4.违反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行为; 5.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行为; 6.扰乱支付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7.支付敏感信息泄露、参与伪卡欺诈等行为; 8.非法改装、恶意篡改终端信息等行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协会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2020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