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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警方破获一起特大买卖对公账户案 涉案超3000万

2020-5-8 09:52| 发布者: 小鱼| 查看: 1317| 评论: 0|来自: 环球网

摘要: 杭州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了近期侦破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电信网络诈骗案牵出黑色产业链 79人陆续落网 近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民警在分析研判一起平台投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犯 ...

杭州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了近期侦破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电信网络诈骗案牵出黑色产业链 79人陆续落网

近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民警在分析研判一起平台投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团伙的涉案资金往来大多采取对公账户流转这种比较隐蔽的手段。通过进一步深挖细查,警方发现有一伙人专门通过买卖对公账户协助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转移赃款。

萧山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员围绕涉案资金流向进行侦查,迅速摸清该犯罪团伙成员情况和行动轨迹。

4月12日和21日,专案组分别在杭州市萧山区、滨江区等多地进行集中收网,成功捣毁两个犯罪团伙,抓获52名嫌疑人,当场缴获涉案公章、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结算卡、银行U盾、手机等大量涉案财物。

随后,专案组进一步扩大侦查范围,分赴浙江多地实施抓捕。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9名。

揭秘犯罪团伙内幕 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据警方介绍,该案中两个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已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

第一个犯罪团伙由江西人魏某、黄某某、陈某等人为首,该团伙作案流程一般分“三步走”,第一步:招募开卡人。团伙成员在QQ群、兼职网站上到处发“招募电商伙伴”“15天,3000元,包吃住”等广告,招募一些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漠的打工者或者社会闲散人员到团伙窝点。第二步:“一条龙”开卡。开卡人上门后,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团伙成员便会联系中介代办、签合同、整理文件、办营业执照。最后拿着所有办好的证明材料,直接前往银行开对公账户。第三步:将对公账户高价转卖。对公账户开好后,开卡人的任务就完成了。犯罪团伙再将对公账户、营业执照和准备好的U盾、手机卡等全套资料,以平均1.5万元左右高价售卖,这些账户通过层层转卖,最终流向一些诈骗、赌博犯罪团伙等不法分子手中。

第二个犯罪团伙以福建人谢某某、刘某某为首,他们平时租住在萧山本地,通过指挥全国各地的“蛇头”,由“蛇头”在当地招揽人员办卡,办卡套路类似。

犯罪团伙还勾结本地一些代办公司和银行工作人员,等“蛇头”拿到办卡人的材料后,便通过相关渠道办理对公账户,最后以1至1.5万元的价格进行售卖,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转移赃款。

目前,萧山警方已初步查明两个犯罪团伙制作的对公账户300个,涉案金额超3000余万元。

从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5月7日上午,杭州市公安机关在前期缜密侦查的基础上,对此类案件进行集中收网。截至目前,共打掉买卖对公账户犯罪团伙10个,抓获买卖对公账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

新闻链接:

买卖对公账户的后果是什么?中国人民银行与公安部联合发文,对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卡或企业银行账户的个人联合实施惩戒。措施包括:

一、将相关人员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货款和信用卡申请。

二、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三、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账户。即,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等,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账户或企业账户,除了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和5年内暂停所有的非柜面业务及支付业务外,还可能涉嫌我国《刑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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